快评| 中欧 “不约而同”发布绿色金融最新分类标准–引领全球绿色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

 

2021年4月21日,也是在22日领导人气候峰会的前一天,中国和欧盟在同一天发布了各自绿色金融分类标准(Green Taxonomy)的重要更新,向市场发出了全球两大主要经济体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采取协调行动的重要信号。

 

中国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昨日正式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实现了业界期待已久的中国国内绿色债券目录的统一。欧盟于同日发布的政策文件包括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授权法案(EU Taxonomy Delegated Acts)、公司可持续相关披露指令(草案),以及关于信托责任、投资和保险咨询的六个授权法案的修订案。预计这些法规的出台将使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标准的制定推进一大步。

 

什么是绿色金融分类标准?

 

绿色金融分类标准(Green Taxonomy)是一套对符合优先环境目标的经济活动或投资进行系统分类和定义的体系,也是各国通过在金融领域调动公共和私人资源实现其关键气候、环境和发展目标的基础。科学严谨的绿色分类标准可以为市场参与者识别合格的绿色和可持续资产提供有效指导,减少"洗绿"的风险,并支持进一步的政策行动,以进一步扩大绿色融资规模。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在8年前开发了全球首个绿色资产分类方案– 气候债券分类方案,该标准和配套认证机制逐渐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使用的自愿性国际标准。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绿色金融工作组建议制定中国的分类标准,以指导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建立,CBI首席执行官肖恩·基德尼(Sean Kidney)时任工作组的成员。如今,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的绿色债券市场。2017年,CBI参与欧盟可持续金融高级别专家组(HLEG)建议制定欧盟分类方案。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完成并发布了该分类方案。

 

欧盟绿色金融分类标准

 

2021年4月21日,《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授权法案》(EU Taxonomy Climate Delegated Act)在布鲁塞尔正式发布,通过引入技术标准来界定符合欧盟气候变化适应及减缓两大目标的经济活动。在欧盟层面,该标准的推出为定义和推动资本流向气候投融资提供了一套共同的语言,也代表了欧洲金融监管部门对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的指引的进一步加强。欧盟分类方案被认为是帮助金融体系将资本转向低碳经济的最大进步之一,预计将有助于缩小《巴黎协定》签署以来气候行动与实体经济投资之间的差距。欧盟也已于昨日确认了欧盟经济体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55%的目标,该目标是分类方案的纲领和基础。

 

根据该法案,欧洲所有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都将被要求每年报告其投资组合和活动中的可持续部分,并且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产品将必须符合分类方案的定义。此外,机构投资者和公众将能够比较出哪些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得更多,以及了解哪些金融产品符合分类方案的标准。据估计,法案所覆盖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到欧盟所有经济活动排放总量的80%以上,其中包括能源、交通、农业、林业、制造业、及建筑等领域。

 

欧盟分类方案由低碳、转型(transition)、扶持(enabling)和适应这四个领域的科学标准组成。转型部分将每三年接受一次评估, 并逐步趋于严格。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授权法案》的发布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为描述环境可持续的投资建立了最低要求。尽管该分类方案在林业和生物能源等领域仍需改进,然而它确实保持了较为严格的科学标准,如保留欧盟可持续金融技术专家组(TEG)10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的发电领域标准建议。欧洲绿色房地产债券市场相关标准也与去年TEG的建议保持一致,并于近期得到了欧洲抵押贷款联合会/欧洲担保债券理事会(European Mortgage Federation/European Covered Bond Council)的公开支持。

 

目前,成立于2020年10月的欧盟可持续融资平台将继续欧盟可持续金融技术专家组(TEG)的工作,牵头制定涉及到循环经济、污染预防、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标准,草案将在年中公布,供公众咨询。此外,该平台还将监测金融市场对分类方案的接受和执行情况,评估将欧盟方案扩展到“浅绿“和 "社会 "投资的可能,以及与分类方案相关的数据有效性和可用性的问题。CBI将继续作为成员参与到相关工作。

 

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做出了明确的协调努力。昨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代表了中国在统一国内绿色金融标准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并在目标和项目层面上被视为中国最新的和最清晰的绿色定义。

 

中国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遵循四个层次的结构,前三个层次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绿色产业目录相一致。第四层包括对具体经济活动的更详细的描述。相关部委对已存在的多个绿色债券目录进行整合,意味着今后所有债券“绿色”属性的识别将基于新版的标准,无论其类型或发行市场。

 

与2020年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征求意见稿)相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版)中对更多具体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进行了明确,并纳入了关于 “无重大损害”原则(Do No Significant Harm)的表述,使其更接近欧盟分类方案和全球通行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就新版目录有关问题答记者时同时指出中国未来推出“转型金融”相关标准的可能性。

 

全球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的未来

 

目前,中国和欧盟均表现出了在各自绿色金融分类方案的基础上探讨制定一套“共同标准”强烈意愿。中国和欧盟的分类标准在整体原则、环境目标以及筛选合格经济活动的方法论层面也有很大的重合。在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的框架下,欧盟和中国正在积极努力开发一个共同的绿色分类标准,以推动全球对可持续解决方案的投资。该平台是一个新成立的决策者多边论坛,负责开发可持续金融监管措施,以促进不同国家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目前,IPSF的成员共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55%、全球人口的50%和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55%。此外,加入IPSF的观察员还包括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多边机制。

 

欧盟和中国的绿色分类方案激发了世界各国的类似努力,从哥伦比亚和南非到新加坡和蒙古,它已经引发了一场关于什么应被视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优先投资事项的全球讨论。由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在绿色资产和项目定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因此统一不同市场间关于合格的绿色和可持续资产的界定标准是制定绿色分类标准的一项重要工作。

 

 

"绿色革命毫无疑问正在发生,中国和欧盟通过昨日标准的发布的向全球市场展示了可持续投资领域取得的巨大进展。" - 肖恩·基德尼,气候债券倡议组织首席执行官